近日,醫生吐槽“鴻茅藥酒”被跨省抓捕,引輿論沸騰,其背后是部門監管與企業自律的缺失。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見》,推動我國從制藥大國邁向制藥強國?!秶t大師、全國名中醫學術傳承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監管日漸細化,輿論期待“神醫”亂象早日根治。同時,輿論也呼吁警惕“以查補醫”代替“以藥補醫”導致檢查費用增長給患者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醫生吐槽“鴻茅藥酒”被跨省抓捕引輿論沸騰
2017年12月19日,廣州醫生譚秦東發表題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帖子,稱“鴻毛藥酒是毒藥”。3天后,內蒙古鴻茅國藥有限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指責多家公眾號對“鴻茅藥酒”惡意抹黑,給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并嚴重損害了公司商業信譽。
2018年1月10日,譚秦東被內蒙古涼城縣的數名便衣警察從廣州帶走,被刑事拘留進而被逮捕。面對輿論的集中關注,近日涼川縣公安局發布通報稱,譚秦東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4月16日,中國醫師協會發布《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關于鴻茅藥酒事件的聲明》,聲明中表示刑法應謙抑,同時表示愿為譚醫生及其家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鴻茅藥酒有關事宜向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該局督促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落實主體責任。同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介紹了鴻茅藥酒有關的監管情況,目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4月17日,公安部刑偵局官方微博回應,針對近期媒體高度關注的“鴻茅藥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視,立即啟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序,已責成內蒙古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核查工作,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理,相關工作正在抓緊依法推進中。同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的情況通報》。通報稱,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并變更強制措施。
輿論關注:鴻茅藥酒遭輿論口誅筆伐
輿論質問鴻茅藥酒是酒?保健品?藥品?《人民日報》表示鴻茅藥酒作為一種非處方中成藥,既不是一無是處的“毒藥”,也不是包治百病的保健品。雖然其說明書上明確標注了主治功能、禁忌事項等,但一般消費者對此并不熟悉,如果通過廣告宣傳不斷弱化藥品屬性、強化保健功能,就會模糊藥品與保健品的邊界,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媒體梳理鴻茅藥酒曾多次違法?!督】禃r報》揭鴻茅藥酒10年違法之路,據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事件中的跨省抓捕引發了最大爭議?!吨袊嗄陥蟆氛J為跨省抓捕,權力行使要經得起推敲。各界對譚秦東的發帖是刑事犯罪還是民事侵權存在分歧。據澎湃新聞報道,譚秦東一案在法律界存在不同聲音,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中心主任湯光仁認為,文章標題中的“毒藥”一詞是虛構事實還是文藝表述或專業提醒,應仔細甄別;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維分析,譚秦東的行為有可能構成普通的民事侵權,而非刑事犯罪。有觀點認為不可將民事糾紛刑事化。光明網評指出,對于可能存在的“民事糾紛刑事化”問題,更要重視,畢竟,“民事糾紛刑事化”的另一面就是不嚴格按照法律辦事,這也跟權力謙抑的原則相悖,也會傷害法治本身。對此傾向,必須嚴防,而不可容其蔓延和抬頭。
不少媒體認為監管部門存在失職行為。證券時報網表示鴻茅藥酒里隱藏著監管部門的醉態,這種醉態需要用問責和懲處來清醒,唯有監管清醒了,才能發揮權力監管作用,起到監管和規范的效果,唯有地方保護心理被遏制了,鴻茅藥酒十年違規的行為才可能被終止。
網民普遍對鴻茅藥酒的療效和跨省抓捕問題不滿。有網友質疑警權濫用。也有網友表示廣告播出平臺和產品代言人也負有一定的責任。還有部分網友表示,像鴻茅藥酒這類夸大療效的虛假宣傳的藥品有很多,監管嚴重缺失。此外,網友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表示不解,同時質疑“鴻茅藥酒”的安全性。
輿情點評:部門監管與企業自律缺失
“鴻茅藥酒”負面輿情迅速引爆輿論場,從傳播范圍來看,《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北京青年報》《新京報》、人民網、新華網、澎湃新聞等傳統媒體連續發文。在自媒體中,該事件同樣引起廣泛討論,傳播范圍較廣。從輿論傾向性方面來看,媒體和公眾關注焦點較為一致。從傳播內容來看,主要集中在“反彈性的揭底”與質問監管缺失。從莎普愛思到鴻茅藥酒,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力量再次彰顯。
違法藥品廣告虛假宣傳多次挑戰法律底線,是監管嚴重缺失,也是行業、企業的自律意識的嚴重缺失。企業在追逐利益時,不應以損害消費者權益為代價。企業應承擔其社會責任,追求其社會價值,這樣才會有持續、穩健、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