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會議通過“十三五”國家食品和藥品安全兩個規劃。確定:一是強化全過程監管。落實地方尤其是縣級政府保障食品安全責任,加大對校園、小攤販等重點區域和對象的日常監管,深入開展農藥獸藥殘留等源頭治理,重拳整治違法添加等行為,嚴防發生系統性風險。強化藥品臨床試驗數據真實性監督,加快推進藥品生產經營各環節可核查可追溯機制建設,嚴打制假售假,嚴防藥品安全事件發生。二是強化抽查檢驗和風險預警。加強檢查員隊伍專業化能力建設,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對所有類別和品種的食品、血液制品和疫苗、基本藥物實行全覆蓋抽檢,提高風險監測評估和應急處置能力。構建權威信息發布機制。三是強化技術支撐。加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提高行動。推進藥品醫療器械注冊審評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試點,對具有臨床價值的創新藥和臨床急需藥品實行優先審評審批。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實施在線智慧監管,嚴格落實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檢測、監管等各環節安全責任。讓廣大群眾飲食用藥無安全之憂。